2025年06月16日 Monday
济南市出台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来源:济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作者:王星|发布时间:2023-08-22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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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下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此次是济南市“提振消费稳增长”主题系列发布会的第7场。近日济南市出台了《济南市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发布会对有关内容进行了介绍。济南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志刚;济南市商务局会展办主任王景春;山东国际会展集团董事长、济南市会展业协会会长于书立出席发布会。

一、出台背景

会展业被誉为“城市建设的加速器”“触摸世界的窗口”,是衡量城市开放度、城市活力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之一。2018年我市出台了《济南市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济政办发〔2018〕9号,以下简称原《措施》),促进了我市会展业的快速发展,我市连续四年获得“全国最具竞争力会展城市”“中国会展品牌城市”称号;自2018年以来,全市累计举办各类展会活动超过600场,实现经济效益超600亿元;20个展会项目获得国际展览联盟(UFI)认证,居全国前列,全省首位。法国高美爱博、瑞士迈氏等国际知名会展公司先后落地济南。新形势下“双循环”和促消费新发展格局下,各地对会展业的重视程度持续攀升,我市既迎来了会展业加快发展的机遇期,也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为抢抓新时期会展业发展新机遇,加快建设国际会展名城,我市决定出台《若干措施》。

二、制定过程

《若干措施》的起草修订过程中,我们充分学习借鉴优秀会展城市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会展业发展实际、企业需求以及国际国内外会展业发展新形势,对原有政策中部分内容进行了整合优化提升,同时新增了一些符合新的发展要求的奖补项目,形成了《若干措施》。随后,充分征求了市会展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吸收了行业协会、相关会展企业及社会公众的意见,经反复修改完善,由司法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后,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8月17日正式印发出台了《若干措施》。

三、主要内容

新《若干措施》共分为七个部分,23条具体措施。与原《措施》相比,修改、完善、新增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打造提升自主品牌展会方面。主要有四点变化,第一,为缩小与先进城市对自主品牌展会的扶持力度差距,新《若干措施》保持原《措施》中的起始补贴面积不变,对起始补贴金额、最高补贴限额进行了适当提升,同时,为使政策更加精准、更具操作性,将增量面积的补贴方式,由原来的按照整块增量面积补贴变为按单位增量面积补贴。第二,为引导区县紧紧围绕本地特色产业举办展会,提高办展的针对性,将原《措施》中的支持品牌特色展会及节事活动,调整为对具有本地产业特色的展会进行扶持。第三,为引导我市会展业向品牌化方向发展,新增了对连续三年获得“济南市品牌展会”项目的奖励。

(二)引进高端品牌展会方面。主要有两点变化,第一,为了以政策为抓手大力引进档次高、规模大的国际性国家级展会,提高我市会展业影响力,对由国际权威机构、国家部委和国家一级行业协会(学会)来济举办的展会,提高了对展览租赁面积5万平米以上展会的补贴力度。第二,为吸引知名会展机构来我市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长期在济发展,从而壮大我市会展主体实力,将原《措施》中的知名会展机构来济举办展会补贴与在我市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相挂钩,并进一步提高了补贴力度。

(三)支持推进展馆建设运营方面。新《若干措施》与原《措施》相比,补贴标准不变,即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但进一步明确了将展馆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升纳入补贴范围,以适应会展业数字化发展方向。

(四)培育壮大会展企业主体方面。与原《措施》相比,新增了对年度累计举办展会面积超过10万平米以上的会展企业给予奖励的内容,以鼓励会展企业做大做强。

(五)优化会展行业发展环境方面。与原《措施》相比,一是增加了完善会展业发展领导小组管理机制的内容,二是为完善会展业发展服务支撑体系,明确了网络平台建设、品牌展会评估认定等工作的补贴标准。

本措施自2023年9月17日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