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改试验启动以来,深圳国资国企在国务院国资委、广东省委省政府、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推动综改试验取得阶段性成效。2020年,市属国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上缴税金再创“六个新高”,其中利润总额1351亿元、增长5.3%,净利润1026亿元、增长7.8%。相比综改试验启动前,总资产增长31.8%、营业收入增长59.1%、利润总额增长25.8%。特别是,2020年新增1家世界500强企业,整体收购多家头部企业,深圳国资在全国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具体来说,我们秉持综合改革理念,全面实施“1+4+4”改革总体框架。
“1”,就是咬定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这一总目标。在定量方面,提出到2022年,市属企业总资产超过4.5万亿元,净资产收益率等保持全国前列。在定性方面,努力将深圳打造成为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国资监管科学高效、国企活力充分激发的改革高地。在战略方面,推动深圳国资从城市型国资向区域型、全国性、国际化国资转型。
第一个“4”,就是在国资改革层面,破除体制性障碍,力争在优化布局、转变职能、完善监管、国企党建上实现“四个先行示范”。一是大刀阔斧调结构。围绕城市国资定位,实施重组整合“1+N”方案,推动77.8%的国有资本集聚到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为主体、以金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两翼的“一体两翼”领域。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近两年新增上市公司8家,资产证券化率达58.8%。二是放管结合转职能。市国资委更加注重以股东身份行权履职,修订国资监管权责清单,出台授权放权清单,赋予企业更大经营自主权。三是系统集成优监管。深入开展新一轮深圳国资立法。推动深圳投资控股公司对标新加坡淡马锡,深圳资本集团强化资本运作平台功能。创新构建阳光采购、阳光租赁、资金融通等“六平台一中心”智慧国资监管平台。四是相融相促强党建。实现“党建进章程”、党委研究决定事项清单、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三个全覆盖”,创新构建党委领导、纪委统筹“六位一体”大监督体系,实现党内监督与出资人监督有机融合。
第二个“4”,就是在国企改革层面,克服机制性梗阻,着力打通产权改革、公司治理、选人用人、激励约束“四个关键环节”。一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突出“外引内转”。重点推进商业类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创新开展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目前市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比例83.5%。二是公司治理突出“有效制衡”。构建公司治理“1+N”制度体系,指导企业建立内部董事、专职外部董事和兼职外部董事科学搭配、专业互补的规范董事会。三是选人用人突出“多元复合”。累计开展10家直管企业和123家二、三级企业经营班子成员市场化选聘和契约化管理。2020年面向全球市场化选聘8家直管企业17名高级管理人员,首次选聘外籍人士担任直管企业总经理。四是激励约束机制改革突出“考核刚性”。强化“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导向,系统推出业绩考核、薪酬分配、长效激励系列改革举措,同一企业同职级薪酬差异高达50%,对25名经理层成员实行刚性退出。
接下来,我们将以先行示范的担当和标准,努力为全国国资国企改革贡献更多深圳实践。